(四)校长负责制的发展趋势
在21世纪,我国的教育改革将继续深化,广大中小学将继续追求更为卓越的办学效能,而作为教育改革和办学效能重要保障的学校领导体制——现行的校长负责制却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深化改革和追求卓越的阻障。
校长负责制的改革主要体现在校长权力的变化随着其责任和角色而转移。教育变革中的校长权力责任和角色的转化是因为学校组织外的社会环境日益多元,而学校内的公民社会组织也开始日渐成长,是教育分权于社会,社会参与教育、教师和学生主体意识唤醒的结果。在这样的背景下,校长权力必将由传统范式转向新范式:社会权力、交往性权力、专业权力和领导权力。持这种权力的校长不再是学校的监工和管理者,而是学校的领导者。在专业权力意义上校长权力范式的更迭是基于学校内部组织变革而言的。即学校组织从一个机械层级组织演变为学习型组织,学校管理从外控式管理转化为校本管理,这样相应地权力也将由行政权力向专业权力转移。校长的领导权力既是一种专业影响力,也是一种职业原动力。作为领导者的校长,应成为“领导者的领导者”,也就是校长领导权力和专业权力的二次分权问题。[9]